中国通号: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8 17:53:03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5-029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3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情况如下:
一、 取消监事会设置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和治理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同时生效。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配套修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次《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 其他事项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章程作补充修改的意见的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国铁路通信信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10〕1492 号)批准,由中国号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10〕1492 号)批准,由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诚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金佳成投资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金佳成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 2010 年 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
12 月 29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取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目前的统
得营业执照。公司目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78285938。
911100007178285938。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本章程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自生效之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自动失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
效。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九条 本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第十条 本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有约束力。
的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其认缴的出资额和认购的股份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但是,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的,从其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出资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织,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
费。 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相适应的国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运;承包与其实力、规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运(限天津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铁路含地铁通信、信号、电力、工程分公司);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自动控制设备的生产;上述项目工程的科研、勘察、设计、安装、铁路含地铁通信、信号、电力、自动控制设备的生产;上述项目工施工、配套工程施工;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铁路、电务工程及境程的科研、勘察、设计、安装、施工、配套工程施工;进出口业务;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承包境外铁路、电务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目;公路交通、机场、港口、工矿的通信、信号、电力、自动控制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公路交通、机场、港口、工矿的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及配套房屋建筑;与上述项目有关通信、信号、电力、自动控制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及配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及自有房屋的出租。(企业依法自主选套房屋建筑;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及自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房屋的出租;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