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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传媒: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10-20 17:20:25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10月

目 录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 1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 2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
议案二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5
议案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3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股东行使表决权须提前予以登记,登记办法详见我公司已披露的股东会会议召开通知。
三、公司证券法务部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股东会设“股东提问”议程。股东要求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提问,应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填在《征询表》上,并交会务人员登记。问题及意见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会议将取持股数最多的前十位股东的提问。
五、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股东会的主要议案,公司董事长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股东会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提问和发言。
七、股东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 14:30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 568 号公司 A 座第一会议室
序号 议程 报告人
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钱光吕
2 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薪酬方案的议案》 杨宗峰
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树军
4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树军
5 股东提问及解答
6 大会表决
7 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8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自 2022 年至 2024 年一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在此期间,大华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公司与大华签订的服务协议已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制度要求,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调整需要,考虑审计工作沟通的便捷程度,为进一步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与客观性,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及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经公司选聘,拟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76.8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2
2024 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152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779.03 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45,020.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 家)、采矿业(2 家)、批发和零售业(2 家)、住宿和餐饮业(1 家)。
2024 年度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2,559.3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利安达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利安达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马康乐,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孟占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昕,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利安达的审计费用
为 76.8 万元整(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审计费、手续费、税费、差旅费等),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利安达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月 26日,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
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大华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大华获得的业务资质有: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大华已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并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大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无任何被立案调查、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不诚信记录。公司未出现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大华的情况。上年度大华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华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已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制度要求,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调整需要,考虑审计工作沟通的便捷程度,为进一步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与客观性,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及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经公司选聘,拟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大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通过充分了解和审查利安达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利安达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6.8 万元,并同意将变更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利安达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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