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09-29 20:37:4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财务会计机构设置......3
第三章 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4
第四章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9
第五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管理......11
第六章 货币资金管理......53
第七章 应收款项的管理......56
第八章 存货管理...... 57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59
第十章 在建工程管理......60
第十一章 无形资产管理......60
第十二章 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理管理......61
第十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62
第十四章 成本费用管理......63
第十五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63
第十六章 融资和担保管理......65
第十七章 预计负债管理......65
第十八章 全面预算管理......66
第十九章 对子公司的管理......67
第二十章 发票管理...... 69
第二十一章 财务收支审批权限......69
第二十二章 财务信息系统管理......71
第二十三章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71
第二十四章 财务人员培训管理......73
第二十五章 财务人员考核和责任追究管理......73
第二十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74
第二十七章 附则...... 7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行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二章 财务会计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实行集权财务管理模式,在总裁领导下,由财务负责人分管负责。
第五条 公司财务会计机构由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助理、会计、出纳等人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在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保证公司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3.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
4.加强公司各部门费用开支管理,严格审核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性;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财产清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6.负责公司发票的管理,协调、办理各项税务事宜;
7.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具体负责融资(不包括股权投资和对外公开发行的债务融资)、担保事项;
8.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管理及日常维护;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财务负责人、财务部经理管理适用第三章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
第八条 财务会计岗位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并实行定期轮岗。但出纳人员不得负责总账的记录,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各岗位应按照《岗位说明书》要求聘用及考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的任用回避制度
1.公司及各子公司任用会计人员均应实行回避制度。
2.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益关联方的亲属、公司及各子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关系。
第十条 财务人员原则上实行岗位轮换制。在同一岗位上,财务主管人员以上职务的每三年轮换一次;会计核算员每四年轮换一次;出纳员每两年轮换一次。财务会计人员具体轮岗时间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 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1.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管理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公司财务及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或公司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财务信息。
第三章 财务会计负责人管理
第十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对董事会和总裁负责,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主持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计划,完成公司财务目标。
第十四条 对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实行垂直统一管理,根据投资公司情况予以委派、推荐会计机构负责人,并依照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十五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十六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设会计机构负责人一名,由财务负责人提名,经总裁班子会议审议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七条 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得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亲属关系。
第十八条 财务负责人任职应具有以下资格:
1.会计、财务或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或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并达到同等业务水平;
2.5 年以上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4.熟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进出口贸易、企业财务制度和流程;
5.参与过较大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决策;
6.熟悉税法政策、营运分析、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7.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资金筹划、融资及资本运作经验;
8.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
第十九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应具有以下资格:
1.会计、财务或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或接受过相关专业培训并达到同等业务水平,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5 年以上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账务处理及财务管理经验;
4.精通国家财税法律规范,具备优秀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丰富的财会项目分析处理经验;
5.谙熟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
6.熟悉境内外上市公司财务规则,从事过兼并、重组、上市等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
7.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
第二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者;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5.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
6.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者。
第二十一条 财务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定期向总裁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经济核算等方面的建议;
2.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
3.负责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规范,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4.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
5.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购并、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
6.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7.根据董事会、总裁授权,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8.负责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企业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9.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0.负责与金融机构、财税机关、上级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
11.履行高管人员适用的职责要求。
第二十二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财务负责人组织制订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和考核办法;
2.组织编制各项财务收支及资金计划,落实和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上报财务负责人;
3.负责组织公司的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会计报表、统计报表;
4.负责组织会计人员搞好会计核算,正确、及时、完整地记账、算账、报账,及时提供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财务分析,提交财务分析报告,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6.对新投资的项目做好财务预测与风险分析、参与公司重大财务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7.依据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在受控的情况下良好运行;
8.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
9.负责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选拔和配备、组织对部门员工进行财务知识
培训、并对其进行业绩考核。
第二十三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权限:
1.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贷款、抵押担保、资金调度、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2.财务收支审批权: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商品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和会签;审批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
3.财务监督控制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