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949号】
公告时间:2025-09-29 19:30:3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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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6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949号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懋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华懋科技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懋科技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懋科技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华懋科技为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2 号),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5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0 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11,686,500.00 元
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 1,038,313,500.00 元,已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在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杏 林 支 行 开 立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 账 号 :
129950100100746172)344,443,500.00 元(大写:叁亿肆仟肆佰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
整)、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35150198100109603306)487,600,000.00 元(大写:肆亿捌仟柒佰陆拾万元整)、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8114901013500186074)150,410,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零肆拾壹万元整)以及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4901012700186075)55,860,000.00 元(大写:伍仟伍
佰捌拾陆万元整),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汇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22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
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机构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账户余额
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1299501001007466172 344,443,500.00 35,798,799.97
开户机构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账户余额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8114901012700186075 55,860,000.00 42,050,067.23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35150198100109603306 487,600,000.00 7,965,522.05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8114901013500186074 150,410,000.00 5.88
合计 1,038,313,500.00 85,814,395.13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活期余额 85,814,395.13 元,进行现金
管理余额 200,000,000.00 元,合计余额 285,814,395.13 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已经
通过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024 年度变更的项目为“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投入募集资金 19,227.11 万元、159.99 万元。本次拟将上述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
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和利息收益合计 44,779.70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如仍有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阶段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金额 资金金额
越南生产基地建 华懋(海防)新材料 越南海防市安阳
48,760.77 48,760.00
设项目(一期) 科技有限公司 县安阳工业区
厦门生产基地改
35,613.42 35,613.00 华懋(厦门)新材料 厦门市集美区后
变更前 建扩建项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溪镇苏山路69号
信息化建设项目 5,586.05 5,586.00
研发中心建设项 东阳华懋新材料科技 浙江省金华市东
17,457.96 15,041.00
目 研究院有限公司 阳市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阶段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金额 资金金额
越南生产基地建 华懋(海防)新材料 越南海防市安阳
65,537.94 64,00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