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26 18:19:20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5039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5 年 9 月 26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彩虹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82,55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63.678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2,32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63.49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179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17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3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0.1791%。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 有效表决权 表决
股份总数 股份数量 占有效表决 股份数量 占有效表决 股份数量 占有效表决 结果
(股) 权比例(%) (股) 权比例(%) (股) 权比例(%)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 82552800 82514100 99.9531% 34900 0.0423% 3800 0.0046% 通过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审 82552800 82518700 99.9587% 34100 0.0413% 0 0.0000% 通过
计机构的议案
注: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有效表决权
序号 议案
股份总数 股份数量 占有效表决 股份数量 占有效表决 股份数量 占有效表决
(股) 权比例(%) (股) 权比例(%) (股) 权比例(%)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 232200 193500 83.3333% 34900 15.0301% 3800 1.6365%
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审计机 232200 198100 85.3144% 34100 14.6856% 0 0.0000%
构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民、王雪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及所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黑龙江省司洋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