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仙乐健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时间:2025-09-26 17:25:40

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授予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 楼、12 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 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5)第 142 号
致: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乐健康”或“公司”)的委托,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仙乐健康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声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公司已向本所作出承诺,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和所作的陈述是真实的、完整的;文件原件上的签字和盖章均是真实的,副本及复印件与正本和原件一致,并无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2、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对于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而又无法独立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有关具有证明性质的材料发表法律意见。
3、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6、基于以上所述,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仙乐健康、本公司、公 指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2025年激励 指 (草案)》
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 指 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
制性股票 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
按照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对象为公司(含子公
激励对象 指 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
公司股份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日 指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日期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所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年考核管理办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区域,仅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括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数据的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而造成的。

第三部分 正文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授权和批准
1、2025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仙
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表决权。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预留授予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为 9.71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0880 万股。
4、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以 2025 年 9 月 26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 9.71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
1、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年9月26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根据公司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且不在下列期间: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预留部分授予的授予价格、数量及激励对象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9.7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36.40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仙乐健康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