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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健、杨现文)

公告时间:2025-09-16 19:23:34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联特科技
股票代码: 30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健、杨现文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19 号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到期重新签署,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1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联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健、杨现文
联特科技、上市公司 指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相关协议 指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签署的《一致行动协
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
止,张健、杨现文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张健 杨现文
性别 男 男
身份证号码 4201221974******** 4105221978********
国籍 中国 中国
住所及通讯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副总经理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四人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之补充协议》(以上协议合称“《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各方同意通过一致行动协议的安排,成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签署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所致。
《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吴天书和李林科不再续签。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于《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一致行动人关系。张健和杨现文将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原签署的《一致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所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一致
行动相关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一致行动人关系。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2025 年 9 月 14 日,张健与杨现文签署了新《一致行动协议》并成为公司新
的实际控制人。吴天书、李林科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 备注
量(股) 例(%)
张健 董事长、总经理 27,429,300 21.14 限售股份 两人签署新《一
杨现文 董事、副总经理 17,492,760 13.48 限售股份 致行动协议》
吴天书 董事、副总经理 9,366,840 7.22 限售股份 两人退出一致行
李林科 董事、副总经理 7,496,820 5.78 限售股份 动关系
合计 61,785,720 47.62 /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为一致行动人,张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7,429,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4%;杨现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7,492,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8%;吴天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9,366,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2%;李林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496,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8%。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合计直接持有公司数量 61,785,720 股,均为首发前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62%。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张健、杨现文、吴天书、李林科不再是一致行动人,张健和杨现文签署了新《一致行动协议》并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健、杨现文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4,922,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2%。
三、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联特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三、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 6 个月内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
联系人:肖明、许怡
联系电话:027-879202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 健
杨现文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张 健
杨现文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15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联特科技 上市公司所在地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区九龙湖街 19 号
股票简称 联特科技 股票代码 30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张健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
及住所地 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杨现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
及住所地 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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