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绿通科技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9-15 19:08:4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绿通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华辉 联系电话:020–83637785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颖 联系电话:020–836377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是
文件
(2)未及时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 0 次
件的次数
2.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规章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上
市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上市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 是
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 是
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上市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上市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
决议
(2)列席上市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出席,审阅了历次会议通知及其
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不适用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0 次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 不适用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
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
上市规则》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 不适用
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
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不适用
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
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 不适用
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 不适用
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
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上市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一方面,上市公司将加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2025 年 6 月,美国商 大力度开拓电动全地形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务部公布“双反”调 车、电动清洁车等未受
查的终裁结果,上市 到“双反”调查的新产
公司终裁后的反倾销 品,并积极开拓国内及
税率为 119.39%,反 海外非美市场;另一方
补贴税率为 31.45%, 面,上市公司积极寻找
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能够促进外延增长的机
在美国市场的开展造 会,希望在夯实主业的
成一定不利影响。 基础上,通过投资或者
并购活动进入新的领
域。
三、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6.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 是 不适用
购回承诺
7.关于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及时性并依法承担赔 是 不适用
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9.关于股东情况的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上市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不适用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1、关于“双反”调查
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特定
低速载人车辆发起反倾销、反补贴(以
下简称“双反”)调查,其中包含上市
公司出口至美国的场地电动车产品。
2025 年 6 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双反”
调查的终裁结果,上市公司终裁后的反
倾销税率为 119.39%,反补贴税率为
31.45%,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在美国市
场的开展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保荐机构
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关于业绩变动
上市公司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
同比下降 12.30%,净利润同比下降
46.50%,主要原因为受美国“双反”以
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保荐机构提示
上市公司持续关注境外市场需求变化
情况、行业竞争变化情况对经营业绩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