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1 20:42:35
证券代码:002246 证券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9 月 11 日下午 3:00。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9 月 11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北化股份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蒲加顺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潘健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97 名,代表股份283,644,7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6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名,代表股份 255,673,36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67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92 名,代表股份27,971,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47%。
4.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 492 名,代表股份27,971,4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4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西新华防护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共 255,673,36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27,34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77%;反对 2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70%;弃权 353,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34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77%;反对 2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70%;弃权 353,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2%。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