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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10 18:40:18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补充、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 11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禾阳女士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2 人,代表股份 65,661,30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9.0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5,287,30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72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37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91%。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427,1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1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53,1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4 人,代表股份 37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9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5,549,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3%;
反对 1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7%;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5,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227%;反对 1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686%;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公司相关制度。表决结果如下: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 65,555,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
反对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1,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038%;反对 1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789%;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3%。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 65,557,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6%;
反对 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5%;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3,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550%;反对 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278%;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3%。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 65,558,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3%;
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8%;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125%;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03%;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73%。
本议案 2.01 和 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65,561,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2%;
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8%;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6,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211%;反对 9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03%;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8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煜、项延海律师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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