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公告时间:2025-09-09 21:09:4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稿)》
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证券监管规则的修订及实施,结合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同步修订的《公司章程(第十四次修订稿)》,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原制度”)的部分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涉及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原因
…… ……
前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董事、监事、
前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
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
第二条 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
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
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
及时、公平。 披露及时、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
根据《上市公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所披露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
司信息披露管
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 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
理办法》进行
明理由,公司应当予以披露。 由,公司应当予以披露。
适应性修订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
第五条 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
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时报告等。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其置备于公司住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
第六条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 众查阅。
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的摘要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
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
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 露文件的摘要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
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
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
除依法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 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
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 务。
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 在非交易时段,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误导投资者。 确有需要的,可以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除依法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
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 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
性披露。 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 误导投资者。
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
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
性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
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
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其他违法违规
行为。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
第七条 送深圳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
送深圳证监局。
阅。
第一节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
书
第九条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
影响的信息,均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证
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招
原第二章第 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
一节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招股说明书应加盖公司公章。
(原第九条 第十一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 删除条款
至第十五 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的,公司应向中国证
条) 监会书面说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修改招
股说明书或者作相应的补充公告。
第十二条 公司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上市公告书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上市公告书应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三条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引用保荐人、
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
应当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