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8 19:01:41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5-052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下午 3:00
(二)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 41 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 11 楼 公司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3 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宏斌先生
(七)出席情况
(1)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共 38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3,203,6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15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0,892,2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16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8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2,31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97%;
(2)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2 项提案,提案 2.03 至提案 2.13 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 1.00、2.01、2.02、2.14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提案 2.00 包含 14 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24,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95 %;反对股数 8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4%;弃权股数 1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404%;反对股数 85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916%;弃权股数 1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8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59,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1%;反对股数83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41%;
弃权股数 1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6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546%;反对股数 8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517%;弃权股数 11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3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58,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56%;反对股数8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4%;弃权股数 1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941%;反对股数 8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37%;弃权股数 1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2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55,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9%;反对股数83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06%;弃权股数 1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6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859%;反对股数 8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133%;弃权股数 1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08%。
2.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53,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01%;反对股数8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3%;弃权股数 1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734%;反对股数 8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393%;弃权股数 1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73%。
2.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13,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81%;反对股数87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8%;弃权股数 1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2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818%;反对股数 87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958%;弃权股数 11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24%。
2.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02,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55%;反对股数8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7%;弃权股数 1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0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713%;反对股数 88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361%;弃权股数 1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26%。
2.0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12,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61%;反对股数8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11%;弃权股数 1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1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996%;反对股数 8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373%;弃权股数 1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31%。
2.0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01,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7%;反对股数8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33%;
弃权股数 1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0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410%;反对股数 8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238%;弃权股数 1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52%。
2.0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50,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5%;反对股数8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8%;弃权股数 1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5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696%;反对股数 84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844%;弃权股数 1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60%。
2.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92,260,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6%;反对股数8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1%;弃权股数 1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3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763%;反对股数 827,700 股,占出席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