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5 17:11:37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11 月 13 日
预计回购金额 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7.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439,317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2%
实际回购金额 40,288,431.5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2.66元/股~34.78元/股
注:因“华兴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计算,除特殊说明外本公告中涉及的公司总股
本数均为 2025 年 9 月 4 日收盘时公司总股本数。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择机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
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等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华兴源创: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5-00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源创: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39,3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4.78 元/股,最低价为 22.6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88,431.5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4 月 19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源先生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887,093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增持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26,505,958.92 元(不含交易费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兴
源创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42,828,931 100.00 445,377,843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953,484注1 0.22 2,392,801注2 0.54
股份总数 442,828,931 100.00 445,377,843注3 100.00
注 1:公司第一期回购方案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实施完成,累计回购 940,289 股,存放于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非交易过户 888,000 股至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减少 888,000 股。公司第二期回购方案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实施完成,累计回购 901,195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止本次回购
方案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 953,484 股。
注 2:公司本次回购累计回购 1,439,317 股,截止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累计 2,392,801 股。
注 3: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华兴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截至 2025
年 9 月 4 日累计转股 2,548,91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加 2,548,912 股,致总股本发生
变化。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439,317 股,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在使用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股份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董事会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
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