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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海阳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9-05 16:16:29

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9月

目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与会股东应自觉遵守大会纪律,维护会场秩序。
二、股东大会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设立接待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按其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股东发言及提问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股东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也不超过五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大会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五、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司股东以多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六、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在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效处理。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须知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本次大会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大会的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海阳西路 122 号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四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12 日
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汇报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为 78,846,154.29 元 , 公 司 母 公司 报表 中期 末 未 分配利润 为 人民 币
530,187,436.11 元(2025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次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数 181,251,368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6,250,273.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5.98%。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治理与风险管控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有效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 3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期(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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