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9-04 17:11:21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1、维远股份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维远股份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3、议案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
4、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54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
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证明、 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顺序进行审议、表决。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
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次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应在表决票中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
结果。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
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利华
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 118 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议案:
1、宣读《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宣读《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回答股东提问;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议案并表决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计票人、监票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十)宣读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监高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作出相应修订,修订的《公司章程》具体情况主要如下:
条款 原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章程条款内容
第一条 原章程第一条为维护利华益维远 为维护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制订本章程。 程。
第七条 原章程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定代表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新增条款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原章程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承但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对公司承但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原章程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书和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
第十六条 原章程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具有同等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 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原章程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份,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明面值。
第二十条 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或公司的子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保、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任何资助。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
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
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
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