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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9-04 16:46:05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5-08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兴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保障北京动力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
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兴华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11 月22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5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3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3,747.10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9,855.11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467.70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 家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8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和金融业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和金融业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645.00 万元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809.70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 家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

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注册会计师,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兴华执业,近三年负责及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8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金山、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翠、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公司审计所需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较上年
度审计费用减少 20 万元,同比下降 16.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4 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和衔接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意聘任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兴华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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