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股份:《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公告时间:2025-09-02 19:56:37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修订
原编号 原条款内容 现编号 现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类型
修订 - 全文中所有“股东大会” - 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外部监管规定
与《公司章程》
修订 - 全文中所有“监事会” - 统一或删除或修订为:“审计委员会” 外部监管规定
与《公司章程》
修订 - 全文中所有“监事” 统一删除 外部监管规定
与《公司章程》
新增 - - 第一章第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外部监管规定
二条 则。 与《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修订 第二章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第二章第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 外部监管规定
第七条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八条 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与《公司章程》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 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 临时股东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修订
原编号 原条款内容 现编号 现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类型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应当书面通
所备案。 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修订 第二章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第二章第 审计委员会或者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及发布股 外部监管规定
第十条 比例不得低于 10%。 十一条 东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与《公司章程》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
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
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
第二章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 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
修订 第十四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 第二章第 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外部监管规定
条 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十五条 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与《公司章程》
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 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提
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
修订
原编号 原条款内容 现编号 现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类型
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
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二章第 股东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 外部监管规定
新增 - - 十七条 的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 与《公司章程》
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 股东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第二章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第二章第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外部监管规定
修订 第十六 记日; 二十条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与《公司章程》
条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公司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 (四)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通知中应包括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的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时间与程序;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认,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修订
原编号 原条款内容 现编号 现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类型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为
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做出合理判断所
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
要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
披露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充分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 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容: (二)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 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