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控股: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公告时间:2025-08-29 16:13:1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
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由董事会秘书
具体分管。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
协调市值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积极配合,
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实施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
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
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
上市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
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
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五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分管业务领域的公司质量提升工作;
(二)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三)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四)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风险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五)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六)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市值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和公司市值,动态了解公司财务、经营等情
况及重大事件的情况和进展;
(二)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
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
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三)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
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
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八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
(二)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水平
进行监测,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三)发现公司市值管理执行情况、市值等关键指标、舆情等出现异
常时,及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四)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及时向证券
事务部报送可能对市值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等。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与方式
第十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
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
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
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一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
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
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聚焦深耕主责主业,密
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适时开展并购重组,强化
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从而提升公司质量。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研究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
励政策,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激励计划,
实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
的结合,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三)现金分红。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合理制定分红政策
及方案,优化分红节奏,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
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当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与
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沟通效率,深化投资
者对公司的价值认同,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双向
互动。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断增强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重要信息。立足投资者角度,
使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持续强化披露信息的可读性、
有效性。
(六)股份回购。公司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
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可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七)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规则允
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章 市值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
测,如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公司应
当分析原因,审慎分析调整市值管理策略,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必要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
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三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应当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
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会议、
路演、反向路演等方式,向投资者详细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发
展前景,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依法合规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的情况下,采取股份回购、增持等方式稳定股价。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公司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每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时,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
事会审议后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应当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长期
破净情形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第五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
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
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
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做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
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
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
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