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8 18:44:31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进行充分沟通,天健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9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35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445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6.14 亿元
2024 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客户家数 29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86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计情况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6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6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
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为注册 始从事 始在本 为本公司 报告情况
会计师 上市公 所执业 提供审计
司审计 服务
项目合伙人 赵奉忠 2002 年 2009 年 2013 年 2025 年 未签署上市公司
签字注册会 陈东升 2020 年 2008 年 2013 年 2025 年 未签署上市公司
计师
质量控制复 潘帅 1998 年 1998 年 2019 年 2025 年 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复核 7 家上
核人 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
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
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
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 年度,
天健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
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致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同意聘任致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