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冀东水泥: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8月)

公告时间:2025-08-27 20:55:47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经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七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九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工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董事会工作部门负责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应当履行如下审核程序: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或信息联络员应当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附件 1 的要求向董事会工作部门报告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若该等事项涉及或可能涉及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应当同时告知董事会工作部门,由董事会工作部门判断和履行暂缓、豁免披露的内部审核程序。
(二)公司董事会工作部门收到相关拟申请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后,如认为相关事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暂缓、豁免披露条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批。
第十一条 经履行前条内部审批程序确定拟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相关事项进行登记,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
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保存期限 不得少于十年。
涉及国家秘密豁免登记的,应当按照附件 2 填写登记材料,其中不得
出现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具体信息。国家秘密相关登记材料经董事长、董 事会秘书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纸质版报注册地证监局,无需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送。
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登记的,应当按照附件 3、附件 4,按照“一
事一登记”原则分别填写商业秘密豁免、暂缓披露登记材料,其中不得出 现涉及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披露后恢复披露的,公司 应当按照附件 4 更新恢复披露情况,登记日期和编号应当与暂缓披露登记 的日期和编号保持一致。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 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四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知情人应当将暂缓、豁
免披露的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要求相关知情人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相关内幕交易。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规则》
有冲突时,按不时更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规则》执 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制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
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
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2.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
3.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
4.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表
附件 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经办人 登记事由 暂缓□ 豁免□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事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
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暂缓披露填写)
是否已填报内幕 是□ 否□
信息知情人名单
申请部门(公司)
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董事会工作部门
审核意见 签章: 日期:
董事会秘书审核
意见 签章: 日期:
董事长审批
签章: 日期:
附件 2:
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报证监局)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不得含有任何国家秘密信息。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 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 登记内容
国家秘密 ?
国家秘密 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
的事项 ?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是□ 否□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 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是□ 否□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是□ 否□
年度报告 是□ 否□
(二)豁免披露信息所属 半年度报告 是□ 否□
信息披露文件 一季度报告 是□ 否□
三季度报告 是□ 否□
临时报告 是□ 否□
重大交易 是□ 否□
日常交易 是□ 否□
关联交易 是□ 否□
重大诉讼、仲裁 是□ 否□
(三)豁免披露信息的类 客户名称 是□ 否□
型 供应商名称 是□ 否□
核心技术信息 是□ 否□
对外投资信息 是□ 否□
主要经营业务信息 是□ 否□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是□ 否□
分行业/地区/产品信息 是□ 否□
(四)内部审核程序 是否已完成内部审核 是□ 否□
董事长:(签字) 董事会秘书:(签字)

附件 3:
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
特别提示:填报时应当审慎确认登记内容,避免填报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编号:20XX 年第 X 号
登记日期:
登记事项 登记内容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 ?
保密商务信息 ?
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是□ 否□
(一)豁免披

冀东水泥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