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8-27 18:05:30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 年 5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 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400,000 万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截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止,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 4,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078,799.6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6,921,200.33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20,754,716.98 元及对
应 增 值 税 人 民 币 1,245,283.02 元 后 , 公 司 实 际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978,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 00231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 2022 年 5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 75 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年产 1,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及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分 别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402,762,199.77 元 、 人 民 币
190,012,828.08 元、人民币 376,347,413.44 元及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合计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69,122,441.29 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相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66,663,298.91 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计人民币 49,548,770.23 元、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 6,593,296.35 元以及本公司 2021
年 1 月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转入人民币1,643,673.62 元)。
(二)2023 年 7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2 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
超过 509,068,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截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止,本公
司 实际向 特 定对 象发 行每 股面值为人民 币 0.25 元的人民 币普通 股(A
股)204,429,30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84.3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 34,592,837.6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5,407,146.7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31,132,075.39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 1,867,924.52 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5,966,999,984.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3)第 0019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 2023 年 7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 195 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年产 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 1,939,016,323.39 元、人民币 2,170,090,414.57 元及人民币 1,800,000,000.00
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909,106,737.96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03,121,939.50 元(其中包括累计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计人民币 45,076,638.23 元以及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 152,054.7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制定《福莱特玻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
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22 年 5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福
新能源”)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
下简称“中行嘉兴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工
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嘉兴分行”)、兴
业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业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国泰海通三
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
(350681066411、364981073081、383181075327、354581064043)、工行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139116)、中信嘉兴分行(8110801013502453544)、兴业嘉兴分行
(358500100100959273)以及凤福新能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
(387081085363) 、 工 行 嘉 兴 分 行 (1204060029000139488) 、 中 信 嘉 兴 分 行
(8110801013802453567)。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 2022 年 5 月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5 年 6 月 30 日
余额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350681066411 156,000,000.00 3,707,461.74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364981073081 236,000,000.00 783.13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383181075327 197,000,000.00 8,015,683.04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354581064043 1,200,000,000.00 59,236.85
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139116 1,789,000,000.00 7,508,756.86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 8110801013502453544 400,000,000.00 36,882.48
本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58500100100959273 - 158,789,508.56
凤福新能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387081085363 - 227,877.02
凤福新能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139488 - 147,416,156.51
凤福新能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支行 81180801013802453567 - 40,900,952.72
合计 3,978,000,000.00 366,663,298.91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978,000,000.00 元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 3,976,921,200.33 元的差异主要为已支付未置换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8,799.67 元。
2、2023 年 7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
璃”)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分别与中行嘉兴分行、工行嘉兴分行、中信嘉兴分行、
兴业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安福玻璃、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国泰海通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92283192902、379283198935)、工行嘉兴分
行 (1204060029000142708 、 1204060029000142832) 、 中 信 嘉 兴 分 行
(8110801012702737918、8110801012502737917)、以及安福玻璃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