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宏昌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8-26 16:47:29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02 公司简称:宏昌电子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宏昌电子 603002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义华 李俊妮
电话 020-82266156-4211/4212 020-82266156-4211/4212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3栋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3栋
101房(部位:3栋212房) 101房(部位:3栋212房)
电子信箱 stock@graceepoxy.com stock@graceepoxy.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4,946,280,040.85 4,605,197,992.72 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436,367,673.27 3,442,731,504.01 -0.1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326,253,695.06 1,068,172,016.85 24.16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总额 21,706,218.25 31,750,569.21 -3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6,335,162.84 25,130,743.79 -35.0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4,488,278.02 20,399,047.33 -28.98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4,534,589.90 49,850,972.79 29.4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47 0.73 减少0.26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 0.02 -50.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1 0.02 -50.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8,91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22.61 256,367,485 0 无
有法人
EPOXY BASE INVESTMENT 境外法人 22.37 253,702,000 0 无
HOLDING LTD.
聚豐投資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25 59,576,365 0 无
CRESCENT UNION LIMITED 境外法人 2.89 32,786,885 0 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 其他 0.88 9,970,050 0 未知
投资基金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0.66 7,510,246 0 未知
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其他 0.46 5,170,000 0 未知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鹰核心资源混合型证券 其他 0.37 4,170,000 0 未知
投资基金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其他 0.37 4,170,000 0 未知
险分红-平安人寿-平安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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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 其他 0.23 2,570,000 0 未知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广州宏仁电子工业有限公司、EPOXY BASE INVESTMENT
HOLDING LTD.、聚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
文洋先生及其女儿 Grace Tsu Han Wong 女士所控制的企
业,CRESCENT UNION LIMITED 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文洋
先生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余无限售条件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不适用
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