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5 19:26:09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 天龙 编号:2025-05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
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 达成,未达归属条件,第一个归属期全部限制性股票需作废;部分激励对象离 职,其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需作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基本情况及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 郭泰然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郭泰然先生 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 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郭泰然先生 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当日 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实意见。公司披露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5、2025 年 8 月 24 日、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及数量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根据前述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安排,截至本公告,激励计划已进 入第一个归属期。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9,09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3824
号】,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计 161,127,858.56 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956,210.40元,未分配利润-1,070,856,533.62元,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03,694.80 元,2024 年度合并经 营现金流为-11,765,019.21 元。公司累计亏损数额巨大。
综上所述,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不满足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
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444.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予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日,公司激励计划的原 47 名激励对象中,共计 2 人已离职。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予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合计 3.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激励对象 45 人,剩余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1034.6 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上述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5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郭泰然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2 名委员对本议案投赞成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 名关联董事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3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
达归属条件,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对 448.4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予以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针对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天龙光电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权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