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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典新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8-25 15:35:05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9 月

目 录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2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
议案二: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7
议案三: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9
议案四: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12
议案五: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5
议案六: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6议案七: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17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东会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会务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进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股东进入会场后,请自觉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请勿在会场内大声喧哗。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地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四、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主持人将按照其持有的股份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
六、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能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
七、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没有签名的票将作无效票处理。
九、本次股东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14:30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5 年 9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 359 号西典新能总部 206 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建华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与会人员
(一)截止 202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到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宣布股东会开始,会议登记终止;
(三)宣读股东会议案及内容;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会议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
净利润为人民币 139,025,450.88 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07,419,073.75 元。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公司总股本
161,6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4,753,170 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 156,846,83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2,738,732.00 元 (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 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5.13%。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加快做大做强公司新技术路线产品的发展,公司拟将 FCC 车间在新设子公司下独立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0 万元设立。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西典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研发、咨询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枫智能产业园(最终以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从 CCS 行业向上游信号采集产业链延伸的重要一环,公司将 FCC 信号采集组件车间独立至子公司模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使其做大做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现金流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经营发展战略规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议案三: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
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具体内容可详见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公司“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该项目主要给宁德时代宜宾基地,及周边电池厂和整车厂配套。由于终端客户新增上海工厂,原计划在成都配套的部分项目,应客户要求,需在苏州就近配套。对“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新增苏州子公司实施主体和苏州实施地点,实现成都、苏州两地就近配套。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公司,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和研发组织架构下,子公司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亦承担了电池连接系统新产品开发、工艺制造技术及其他前瞻性技术的研发职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结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研发工作,公司拟新增子公司-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本次,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对“成都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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