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4 15:32:30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和特定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中科光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中科”)持有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437,6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256%;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高投”)持有公司股份 864,2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18%;上述股份均为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因 2022 年 12 月 24 日为
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王东辉持有公司股份 5,969,1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427%。上述股份均
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
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89,859,524 股计算为准。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西安中科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00,000 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339%。
股东西高投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27,641 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420%。
股东王东辉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98,595 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797,190 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西安中科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直接持股 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3,437,637股
持股比例 3.825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437,637股
股东名称 西高投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直接持股 5%以下股东,但与陕西集成电路系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股达到 5%以上
持股数量 864,224股
持股比例 0.961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864,224股
股东名称 王东辉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5,969,128股
持股比例 6.642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5,969,128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西高投 864,224 0.9618% 西高投是陕西集成电路
陕西省集成电路产业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第一组 3,756,193 4.1801%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伙)的管理人
合计 4,620,417 5.1418%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西安中科 166,600 0.1854% 2025/8/12~ 93.32-93.32 不适用
2025/8/12
注:西安中科为公司首发上市前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首发上市后,因增发致其持股
比例下降至 5%以下。根据西安中科的承诺,其在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时,仍需提前披露
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西安中科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3339%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西高投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27,641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142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7,641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王东辉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695,785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898,595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797,19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16 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和特定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上述股东此前曾做出如下关于减持相关的承诺:
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原一致行动人、公司原董事王东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承诺中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本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西安中科、西高投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和金额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原一致行动人、公司原董事王东辉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