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高新:市北高新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2 17:02:25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 B 股 公告编码:临 2025-027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德联博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
投资金额: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参与设立合伙企业,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 20%份额。
特别风险提示:合伙企业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法律法规、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过公司本次出资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产业创新、孵化和投资的力度,拓展“基地+基金”、“投资+孵化”产业投资体系,通过导入产业基金被投企业、科研专家及产业链资源,加速
脑科学产业集群在市北高新园区落地。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参与设立上海德联博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占合伙企业20%份额。
基金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首期规模,成立后一年为扩募期),基金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合创博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创博联”),基金管理人为达孜德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德联”),
基金出资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人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 40%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700 2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6,000 20%
王爱晓 3,000 10%
上海合创博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 1%
合计 30,000 100%
基金的投资方向为脑科学行业的工具层企业、神经科学及精神系统疾病以及前沿脑科学等未来健康领域。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签署合伙协议并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并行使相关权利。
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达孜德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26396976420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贾静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2-11-06c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信息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达孜德联是北京德联运通投资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2024年资产总计
4,518.66万元,流动资产合计2,813.22万元,非流动资产合计1,705.43万元,负债合计889.2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629.39万元;营业收入2,862.25万元,营业利润611.98万元,净利润611.98万元。达孜德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于2015年3月19日取得私募管理人牌照,登记编号:P1009487。
达孜德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达孜德联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合创博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MAEPCPMQ13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达孜德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年7月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有限合伙人1:
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E7L6RQ4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未来启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科路1699号第28层(实际楼层第24层)08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1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合伙人2: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6735293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阳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0号23号楼10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598.6987万元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技术咨询;医疗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有限合伙人3:
王爱晓
北京道培宏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盛羽华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红惠骏聪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也不在合伙企业任职。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
上海德联博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三)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基金规模
人民币3亿元
(五)基金注册地
上海市静安区
(六)投资方向
脑科学行业的工具层企业、神经科学及精神系统疾病以及前沿脑科学等未来健康领域
(七)投资阶段
早期、成长期为主,扩展期为辅
(八)基金期限
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延长期1+1年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总出资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二)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 认缴比例
额
1 上海未来启点私募投资基 有限合伙人 12,000 40.0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 有限合伙人 8,700 29.00%
份有限公司
3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 有限合伙人 6,000 20.00%
司
4 王爱晓 有限合伙人 3,000 10.00%
5 上海合创博联管理咨询合 普通合伙人 300 1.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总计 30,000 100.00%
(三)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四)出资进度/缴付期限:除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出资分三期缴付,其中第一期缴付认缴出资额的 40%,第二期缴付认缴出资额的 30%,第三期缴付认缴出资额的 30%,全体合伙人按同等比例缴付,具体金额以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以下简称“缴付出资通知书”)所载金额为准。除非普通合伙人另行同意,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在合伙企业成立日后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首期缴付出资通知书(以下简称“首期缴付出资通知书”),于首期缴付出资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7)日内缴付,第二期、第三期出资根据普通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所载时间缴付。对于第二期、第三期的出资,普通合伙人应于所通知缴付的应到账日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前向各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书
(五)合伙期限/存续期限:有限合伙作为私募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 8 年,其中投资期为自首次交割日起至首次交割日起满 4 周年日,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次日起至初始存续期限届满之日。
(六)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脑科学行业的工具层企业、神经科学及精神系统疾病以及前沿脑科学方向等未来健康领域的早期和初创期未上市企业。
(七)投资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及投资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投顾会”)(如需)审议项目报告,作出投资决策,并授权管理人及其管理团队根据审议结果与被投资方进行谈判、签署交易文件。
投委会作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有与项目/公司投资、退出相关的事务、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均需投委
会做出批准的决议后方可实施,投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