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告时间:2025-08-20 18:48:36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1. 章节修订对照表
原章节 修订后章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新增 第三节 独立董事
新增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 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删除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
计 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
散和清算 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十一章 附则
2. 条款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 第五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
镇三灶科技工业园。 镇广源路 38 号 1 栋 10 层 1008。
邮政编码:519040 邮政编码:51904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在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且管理条
件允许时,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第十二条 籍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策 第十三条 建立现代化高效率机制,不略,发挥股份有限公司各方面的优势, 断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秉承发展新材料产业,建立现代化高效率机 “为股东创造财富,为客户创造价值,制,不断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为员工创造机会”的企业宗旨,坚持诚秉承“为股东创造财富,为客户创造价 信为本、以德经商,力争成为百年品牌。值,为员工创造机会”的企业宗旨,坚
持诚信为本、以德经商,力争成为百年
品牌。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企业管理服务、资产管 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控股公司服 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务、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生产和销 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电子售电线电缆产品(各种漆包线、铜包铝 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线、镀锡线、三层绝缘线等)、电工电 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器产品、附件、技术咨询,电器机械及 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
器材、自动化仪表及系统制造、维修、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销售,金属材料加工(裸铜线、金属绞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最终以工商登线、切割线、合金线),本公司生产所 记为准)。
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
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
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标明面值。 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03,293.5798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103,293.5798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
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
总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
属企业)有本条行为的,应当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规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行。 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