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20 17:08:15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 9 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
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李笑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授权人士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第一授权人士由陶德胜先生变更为刘宁女士,第二授权人士为李笑雨女士。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