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8-13 16:51:54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评标结果,拟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 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执业人 合伙人数量 239 人
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1,35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5 人
2024 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26.14 亿元
入(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
审计客户家数 29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86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制造业(19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务业(29),批发和零售业(13),电力、热力、
审计情况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及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9)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6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
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事上市公司 本所执业 炬光科技提 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 供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李杨 2004 年 2004 年 2018 年 2025 年 2 家上市公司
签字注册会 李杨 2004 年 2004 年 2018 年 2025 年 2 家上市公司
计师 古伟涛 2008 年 2006 年 2024 年 2025 年 未签署上市公
司
质量控制复 签署 6 家上市
核人 李士龙 2009 年 2007 年 2015 年 2025 年 公司;复核 5
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业务复杂程度、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87.61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172.61 万元,较 2024 年度减少人民币 12.39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15 万元,较 2024 年度减少人民币 0.8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 7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2024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普华永道中天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致同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和致同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致同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一致同意变更并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并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