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8 17:29:01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 2025-043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香港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度向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
供 总 额 不 超 过 180,000.00 万 美 元 的 担 保 。 公 司 拟 作 为 保 证 人 与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ASIA) CORPORATION LIMITED(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行亚洲”)作为融资方的代理行签订《保证合同》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拟与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保证函》,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分别为4亿美元和1亿美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实际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1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79,704.9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63%。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截至2025年3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72.34%,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
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向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香港
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80,000.00 万美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满足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改善债务结构,置换存量到期融资,促进生产运营等资金需求,有效利用境外资金市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拟向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HONG KONG BRANCH(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香港分行”)作为委任牵头安排簿记行,及建行亚洲作为代理行的银团(以下简称“融资方”)申请承诺性银团贷款 4 亿美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拟向南洋商业银行申请 1 亿美元循环贷款,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拟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分期进行提款。公司拟分别与建行亚洲(作为融资方的代理行)和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和《保证函》,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向上述银行分别申请的4亿美元和1亿美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安排具体由公司及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理相关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2 月 27 日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认缴):453,114.5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贸易、投资、控股、咨询服务等。
2.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持有山东黄金香港公司100%股权。
3.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9,272.01 2,019,698.29
负债总额 1,442,646.77 1,461,141.60
净资产 576,625.24 558,556.69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0,250.33 136,073.46
净利润 36,028.70 10,559.66
重大或有事项(担保、抵押、 无 无
诉讼与仲裁事项)
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建行亚洲作为融资方的代理行签订《保证合同》
借款人: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
债权人:建行香港分行作为委任牵头安排簿记行,及建行亚洲作为代理行的银团
保证人: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公司同意就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偿付以下债务向融资方提供保证担保:根据贷款合同项下的任何融资文件,由任何义务人欠付或表示欠付任何融资方全部义务,无论该义务是现在的还是将来的、真实的还是可能的,也无论是由任何义务人单独或连带承担,并无论其是作为主债务人、担保人或是其他身份。
担保本金金额:4 亿美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贷款合同项下最终到期日(若经展期,则为贷款合同项下经展期到期日)后满三年之日终止。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二)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保证函》
借款人及被担保人: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
贷款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
1、根据南洋商业银行和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签订的授信函约定,南洋商业银行向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 1 亿美元循环贷款,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贷款用途为用于集团内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再融资等。
2、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以下债务(合称“被担保债务”)向借款人提供担保:
授信函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所有债务,无论是实有的、或有的、到期的、未到期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违约利息(包括罚息)、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付出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管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律师费等)提供保证。
担保金额:1 亿美元
保证方式: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函签署日起 3 年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能够优化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债务结构,扩大融资途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从未发生贷款逾期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在年度担保授权额度和期限内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1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79,704.9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0,68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562.80万元;以上担保余额合计1,075,952.7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资产总额的6.70%,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47%。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