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通: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23 19:01:43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推进及完善在充电领域业务的布局,拟与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科技”)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旨在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拓展两轮电动车快充充电桩业务。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正方科技共同投资设立“远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并签署《关于合作设立合资公司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51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正方科技认缴出资额为 49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9%。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72156283K
3、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盏街 16 号亿达科技新城第 3 幢 5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王科锋
6、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科锋 1,995 66.5%
2 郑州方聚能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 20%
3 郑州正硕源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 10%
4 郭存 105 3.5%
合计 3,000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方科技为依法存续的营利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正方科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二路 36 号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充换电设备、储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电池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电附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换电服务及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 510 51% 货币出资 自有或自筹资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
2 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 490 49% 货币出资 自有或自筹资
金
合计 1,000 100% - -
以上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登记及/或备案的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的最终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
(二)出资安排
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方式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号
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 人民币 510 万元 现金
2 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 49% 人民币 490 万元 现金
合计 100% 人民币 1,000 万元
(三)公司治理
1、股东会: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应遵循《公司法》及合资公司《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职权的相关规定。
2、执行董事: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 1 名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的职权范围应遵循《公司法》、合资公司《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职权的相关规定。
3、监事: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 1 名监事,由乙方委派,任期三年,可
连选连任。监事的职权范围应遵循《公司法》及合资公司《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或监事职权的相关规定。
4、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由甲方委派,可以由甲方委派的执行董事兼任。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应确保各自出资资产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无权利瑕疵,如因一方出资问题导致合资公司或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任一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实缴出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未缴金额的 0.0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或按未缴比例稀释其股权。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
(五)其他
本协议于甲方董事会审核批准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事项,且双方完成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正方科技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电源研发、生产、品质管控方面的优势和上市公司品牌优势以及正方科技在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模式创新与市场资源优势,增强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促进长期可持续的共同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扩大产业布局,对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对外投资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合资公司设立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之后
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技术升级、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合资公司将利用股东各方的资源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合作设立合资公司的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