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18 17:04:26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青岛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5年7月15日以通讯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加董事
5名,董事王宇先生,独立董事李鑫先生、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因工作原因,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许华山女士、王倩女士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
业绩考核目标部分未达成;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事项;部分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等原因,公司将对本次激励计划因前述原因导致的首次授予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621,570 份予以注销,剩余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887,905 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许华山女士、王倩女士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条款,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6.76元/份调整为16.47元/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许华山女士、王倩女士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规定的部分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权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65 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887,905 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0.0857%,行权价格为 16.47元/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
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签署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