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益达: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公告时间:2025-07-13 16:19:37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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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股东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制定本工作细则。 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
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 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 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
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 第五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审计、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酬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担任召集人。 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资格; 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则;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
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公
则,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
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 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
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
事: 事:
………… …………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 …………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
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人)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被 一以上的股东(提名人)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并
提名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
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
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人。
新增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
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
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
会决策水平;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职责。
第十八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 第十九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
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赋 《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应当赋予
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
者核查; 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