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安邦护卫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7-09 17:07:43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杭州
目 录
会议议程 ...... 2
会议须知 ...... 4
会议议案 ...... 5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4日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主持人:谢伟
五、参会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七、会议议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主持人介绍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4、提议现场会议的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5、董事会秘书及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6、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7、股东(或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8、计票人统计选票;
9、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10、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2、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三、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确认参会资格后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进行。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自我介绍并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七、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会议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一、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89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88.172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344.09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220.2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123.8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0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进 达到预定可使用
金 度 状态日期
1 集团数字化升级 17,437.11 983.32 5.64% 2026 年 12 月
发展项目
浙江公共安全服
2 务中心(一期) 24,740.21 15,623.00 63.15% 2026 年 12 月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4,946.53 - - /
合计 47,123.85 16,606.32 35.24% /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本次拟将“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中区域现金服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三个子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安邦”)以及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安邦”)实施,其中衢州安邦建设区域现金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温州安邦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已投入部分仍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邦护卫(浙江)公共安全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智慧”)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募投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子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智安设备研发集成基地 安邦
智慧
智安设备研发集成基地、 区域现金服务中心以及 衢州
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 区域现金服务中心、涉案 安邦智慧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安邦
心(一期)项目 财物管理中心以及档案信
息化管理中心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以及 温州
档案信息化管理中心 安邦
注:最终调整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涉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涉及募集资金金额为 9,100 万元,其它事项不变,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一)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浙江公共安全服务中心(一期)项目投资总额 24,740.21 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包括区域现金服务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档案信息化管理和智安设备研发集成基地 4 个子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邦智慧,项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钱塘
芯谷”地块。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5,623.00 万元。在募
集资金总投资不变的情况下,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序 变更前安邦智慧对 本次变更
号 项目 项目的投资额(万 安邦智慧对项 衢州安邦对项目 温州安邦对项目
元) 目的投资额 的投资额 的投资额
1 工程费用 20,236.79 12,331.89 5,400.00 3,700.00
2 工 程 建 设 其 2,381.00 1,450.93 - -
他费用
3 基本预备费 678.53 413.48 - -
建 设 投 资 合 23,296.32 14,196.32 5,400.00 3,700.00
计
铺 底 流 动 资 1,443.89 1,443.89 - -
金
合计 24,740.21 15,640.21 5,400.00 3,700.00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1、适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基于 2019 年人民银行推出的区域现金中心试点的政策,计划建设集约化的区域现金中心,项目所在钱塘区可覆盖杭州、绍兴、嘉兴及湖州四地。但人民银行于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