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饲料:监事会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7-08 22:38:16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1、鉴于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12名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合计66.08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即注销605.16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因员工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股票期权合计671.24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31 人调整为21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679.84万份调整为1,008.60万份。
经核查,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员工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满足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