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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8 19:10:06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5-3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 1289 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7 月 8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8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8 日(星
期二)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9 人,代表股份 4,047,896,49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85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668,806,48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56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3 人,代表股份 379,090,01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7人,代表股份493,496,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4,406,85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 人,代表股份 379,090,01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09%。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乔宏伟、向东、李雨田、李安民、钟玉滨、徐宏伟。本提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本提案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以 3,945,305,529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7.4656%,选举乔
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390,905,893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114%。
以 3,945,392,689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7.4677%,选举向
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390,993,053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291%。
以 3,945,015,808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7.4584%,选举李
雨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390,616,17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1527%。
以 3,945,307,401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7.4656%,选举李
安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390,907,765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118%。
以 3,945,312,28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7.4657%,选举钟
玉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390,912,646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128%。
以 3,945,306,313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7.4656%,选举徐
宏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390,906,677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116%。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周高波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仍在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截至本公告日,周高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周高波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简历附后。此次换届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李伟东、应华东、冯天俊。本提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本提案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以 3,945,303,839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7.4655%,选举李
伟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390,904,203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111%。
以 3,945,349,796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7.4667%,选举应
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390,950,160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204%。
以 3,945,312,142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份的 97.4657%,选举冯
天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390,912,506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2128%。
该提案获表决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黄园丽、吴雨晴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9 日
简 历
乔宏伟,男,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4
月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系任教;1993 年 4 月至 2000 年 2 月历任盐田
港集团规划建设部主办、副经理;2000 年 2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深圳市盐
田港保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12 年 1 月历任盐
田港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规划建设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2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港集团副总裁;201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 年 7 月
至 2024 年 1 月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向东,男,在职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
和法律职业等专业资格。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深圳港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期间:2017.07 至今兼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雨田,女,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1 月先后
任深圳市盐田港同惠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员工、项目经理;2007 年 1月至 2011 年 7 月先后任深圳大鹏伟捷拖轮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财务部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盐田港集团党群工作
部(企业文化部)高级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本公司人力
资源部部长;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任盐田港集团海外项目组副组长;
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盐田港集团经营管理部副部长;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盐田港集团董事会秘书处主任;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盐田港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深
圳港集团投资与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24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雨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在本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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