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雷尔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7 19:20:04

证券代码:301016 证券简称:雷尔伟 公告编号:2025-022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14: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7 月 7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龙泰路 21 号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冲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0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60,746,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0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59,660,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0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1,086,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6,238,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5,152,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人,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086,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7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0,703,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
反对 37,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弃权 5,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6,195,43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50%;反对 37,8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8%;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26,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2%;
反对 62,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2%;弃权 5,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6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320%;反对 62,6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19%;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1%。
关联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26,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4%;
反对 62,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1%;弃权 5,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8,9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96%;反对 62,3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43%;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1%。
关联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5,525,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6%;
反对 62,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2%;弃权 6,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17,6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400%;反对 62,6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19%;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81%。

关联股东南京博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张骐律师、罗毅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7 日

雷尔伟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