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7-01 16:50:22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5-016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其一致行动人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于2024年7月5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B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且不高于3,500万美元。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至2025年7月1日,香港公司及其他一致行动人累计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净增持公司B股33,068,623股,增持数量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1815%,净增持金额3,081.34万美元,本次增持按计划完成。
2025年7月1日,公司接到了《鄂尔多斯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关于增持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束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香港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其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增持前,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公司、天定公司、BESTMOULD LIMITED(以下简称“BEST MOULD”)、WISE STATE LIMITED(以下简称“WISE STATE”)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2,005,920,3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1.6713%。其中集团公司持有A股1,519,796,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022%;香港公司持有B股407,437,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577%;天定公司持有B股
34,295,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54%;BEST MOULD持有B股25,257,94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9025%;WISE STATE持有B股19,132,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36%。
(三)香港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12个月内完成一次增持计划,增
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3-029)、公司于2024年5月1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4-013)。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B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四)增持计划:香港公司将根据市场择机进行增持,增持金额不低于
3,000万美元,且不高于3,500万美元。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7月5日起12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至2025年7月1日,香港公司及其他一致行动人累计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净增持公司B股33,068,623股,增持数量占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1.1815%,净增持金额3,081.34万美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香港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5,995,976股,占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16.6500%。香港公司与集团公司、天定公司、BEST MOULD、WISE
STATE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38,988,92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2.8529%。
本次持股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增持前 增持后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集团公司 1,519,796,796 54.3022% 1,519,796,796 54.3022%
香港公司 407,437,991 14.5577% 465,995,976 16.6500%
天定公司 34,295,418 1.2254% 8,806,056 0.3146%
BEST MOULD 25,257,944 0.9025% 25,257,944 0.9025%
WISE STATE 19,132,152 0.6836% 19,132,152 0.6836%
合计 2,005,920,301 71.6713% 2,038,988,924 72.8529%
四、其他说明
(一)香港公司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集团公司及香港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