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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光大证券

公告时间:2025-06-30 18:19:4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025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I

目 录

重要声明......I
目 录......II
第一章 受托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3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8
第四章 受托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10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受托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1
第六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3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4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15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6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受托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9
II

第一章 受托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20HBIS02”债券概况
(一)债券简称:20HBIS02
(二)债券代码:149181.SZ
(三)债券期限:5 年
(四)债券利率:4.20%
(五)债券发行规模:15.00 亿元
(六)债券余额:15.00 亿元
(七)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 1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债券发行首日:2020 年 7 月 28 日
(九)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0 年 8 月 7 日
(十)债券上市地点:深交所
二、“23HBIS02”债券概况
(一)债券简称:23HBIS02
(二)债券代码:148477.SZ
(三)债券期限:3 年
(四)债券利率:3.50%
(五)债券发行规模:10.00 亿元
(六)债券余额:10.00 亿元
(七)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 1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债券发行首日:2023 年 10 月 12 日
(九)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
(十)债券上市地点:深交所
三、“24 河钢 Y1”债券概况
(一)债券简称:24 河钢 Y1

(三)债券期限:3+N 年
(四)债券利率:2.46%
(五)债券发行规模:7.00 亿元
(六)债券余额:7.00 亿元
(七)债券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八)债券发行首日:2024 年 6 月 25 日
(九)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4 年 7 月 5 日
(十)债券上市地点:深交所
四、“24 河钢 Y2”债券概况
(一)债券简称:24 河钢 Y2
(二)债券代码:148795.SZ
(三)债券期限:5+N 年
(四)债券利率:2.61%
(五)债券发行规模:8.00 亿元
(六)债券余额:8.00 亿元
(七)债券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八)债券发行首日:2024 年 6 月 25 日
(九)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4 年 7 月 5 日
(十)债券上市地点:深交所
五、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4 年度光大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
及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2024 年度光大证券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提示并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定期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受托债券未设置增信措施,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信用风险管理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动态监测受托债券及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根据受托债券的信用风险程度,将其划分为正常类。光大证券已通过非现场方式开展信用风险排查,并持续跟踪偿付资金落实情况。
(四)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提示发行人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情况
光大证券按照受托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兰玉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文多
(五)联系电话:0311-66770709
(六)联系传真:0311-66778711
(七)互联网址:http://www.hebgtgf.com
(八)电子邮箱:hggf@hbisco.com
(九)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主 钢材 1,007.91 82.88 1,005.88 81.95 902.10 82.10 893.39 81.07
营 钢坯 24.13 1.98 32.67 2.66 22.44 2.04 30.51 2.77
业 钒产品 12.44 1.02 13.21 1.08 11.13 1.01 10.86 0.99
务 其他 171.69 14.12 175.68 14.31 163.11 14.84 167.29 15.18
合 计 1,216.17 100.00 1,227.44 100.00 1,098.78 100.00 1,102.05 100.00
发行人营业收入以钢铁产品销售收入为主。近两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与营业成
本较为稳定。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 2,691.04 2,665.17 0.97
总负债 2,015.21 1,995.17 1.00
净资产 675.82 670.00 0.87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582.28 579.14 0.54
营业收入 1,216.17 1,227.44 -0.92
营业总成本 1,221.74 1,224.50 -0.23

利润总额 9.24 13.46 -31.33
净利润 8.01 11.90 -32.6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7.07 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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