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仪股份:川仪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7 17:59:14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最高本金余额 3,000 万元及其利息等债务
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7,0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33,911.65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7.86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中信银行依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在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包
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债权最高限度为 3,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
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进出口公司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本次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一年担保期限到期后的续签合同。本次保证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控股子公司 2025 年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同 意公司为进出口公司不超过27,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川仪股份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次担保合同为上一年担保期限到期后的续签合同,签署前后公司为进出口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变,为 27,000 万元。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重庆四联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要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3202888247A
成立时间 1988 年 1 月 6 日
注册地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 123 号附 1 号
注册资本 13,85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
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贸易经纪;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
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
经营范围 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锻件及粉
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化肥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174.67 54,628.4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9,061.60 9,577.10
资产净额 45,113.07 45,051.39
营业收入 1,989.26 8,468.59
净利润 56.91 422.6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川仪股份
被担保人:进出口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
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余额3,000万元及其利息等债务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范围:中信银行依据与进出口公司在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18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进出口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可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控股子公司 2025 年授信计划及公司为其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进出口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目的是保证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3,911.6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7.8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7,00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6.26%,未有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未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