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20 20:16:46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7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郭倍华(董事长)、韩丹、夏冠明、周丹华;
独立董事:YING KONG(孔英)、刘国常(会计专业人士)、韦锶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6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
(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郭倍华、夏冠明、YING KONG(孔英) 郭倍华
审计委员会 刘国常、YING KONG(孔英)、韩丹 刘国常
提名委员会 韦锶蕴、YING KONG(孔英)、郭倍华 韦锶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YING KONG(孔英)、韦锶蕴、郭倍华 YING KONG
(孔英)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刘国常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郭启海(监事会主席)、任洪涛;
职工代表监事:曾智明。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4人)
总经理:夏冠明;
副总经理:周丹华;
财务总监:代铁山;
董事会秘书:周越群。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越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周越群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相关人员(1人)
证券事务代表:许硕伦。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其中,许硕伦作为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总部大厦
电子信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联系电话:020-22283188
传真号码:020-22283168
五、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黄金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刘美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李睿希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人员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金玲女士与刘美辉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李睿希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股。
以上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5.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6.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1 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郭倍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8 月出生。历任湖南省
邵阳市皮件厂,广州市霖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现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倍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496,474 股。刘少云与郭倍华、韩丹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郭倍华与韩丹系母女关系,刘少云与韩丹系夫妻关系,刘少云为横琴珑欣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珑欣与刘少云、郭倍华、韩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上述情形外,郭倍华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韩丹女士,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1982 年 4 月出生。2001 年进
入霖泽园林(公司前身)任职至今,现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韩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21,890 股。刘少云与郭倍华、韩丹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郭倍华与韩丹系母女关系,刘少云与韩丹系夫妻关系,刘少云为横琴珑欣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珑欣与刘少云、郭倍华、韩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上述情形外,韩丹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冠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9 月出生,工商及金融
管理双硕士学历。历任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物业集团总经理,广州市时代邻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合生活科技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冠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丹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2 年 9 月至 2005 年 5 月,历任湖南路路通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助理、人
事部经理、董事长秘书、监事,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代表、大客户经理,广东华拿东方能源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广州奈美贸易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行政总监,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行政总监,现任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丹华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
KONGYING(孔英)先生,加拿大国籍,1960 年 8 月出生,北京大学物理
学学士,加拿大卡尔顿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加拿大卡尔顿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国家教育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