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6-16 22:25:56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光股份
股票代码:301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 627 号长海创业基地 3 楼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10%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光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
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湘江投资 指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恒光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导致权益比例被动变化和减持股份使得
其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发生变动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及通讯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627号长海创业基地3楼
成立时间 2009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 石文华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6895481557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开展对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
的投资、资本经营、产权管理,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
经营范围 、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9年6月30日至2059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 0731-859529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
1 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99,500 99.50
2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 0.5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1 石文华 男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中国 长沙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恒光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流通上市,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3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以上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实施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6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了共计 3,205,000 股股票,上述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由 106,670,000 股变更
为 109,875,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比例由 10.8372降至 10.5210%。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票的议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5,000 股,上述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在深
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为 109,875,000 股变更为 110,4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比例由 10.5210%降至 10.4710%。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5 月 14 日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0 万股,即不超过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2.99%。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20,1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1,5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37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1,03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1,560,000 10.8372 11,039,900 9.9999
其中:无限售 11,560,000 10.8372 11,039,900 9.9999
湘江投资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 - - -
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份登记上市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520,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股)
因上市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股份登记上市 2024/5/29 - 0.3161
使得公司总股本
增加从而导致被
动稀释
湘江投资 因上市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
的股份登记上市 2025/3/27 - 0.0500
使得公司总股本
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