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13 20:44:12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2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当选监事、1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以及4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不达标而不得归属之外,本次可归属的112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