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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3 20:43:35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3 年 6 月 1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6 月 24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
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4),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7)。
6.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9.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3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 人当选监事,
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185.556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为 615.3 亿元,目标值为 879 亿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22815 号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安永华
明字[2025]审字第 70059089_G01 号,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342.73 亿元,2024 年实
现营业收入为 402.23 亿元,2023-2024 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达到 744.96 亿元,首次授
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4.75%,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52.4589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1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20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 0.9 而大于等于 0.8,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 0.6,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上述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8.6419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46.6573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及所有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另,因 23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当选监事、1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203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 0.9 而大于等于 0.8,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4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 0.6,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前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46.6573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46.6573 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
归属期及所有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另,因 23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当选监事、1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20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 0.9 而大于等于 0.8,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综合系数小于 0.6,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前述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46.6573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46.6573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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