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邦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6-10 18:35: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96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9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067.3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出具的“天健验〔2025〕
110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方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9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067.35 万元,低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
序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资金金额(万元)
1 年产 1,000 台液相色谱系列分 19,302.91 19,302.91 13,891.92
离装备生产项目
2 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 27,109.62 18,063.41 12,999.88
目
3 年产 2,000 台(套)实验室色谱 22,476.04 22,476.04 16,175.55
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
总计 68,888.57 59,842.36 43,067.35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800.00 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同时授权公
司财务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在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及
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的收益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9,8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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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祺 周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