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10 18:13:57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5-034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0 日 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与学府街交汇栖乐荟写字楼 10 号楼 15 层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逢良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41 人,代表股份41,637,88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5049%,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22.10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40,759,4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1.0513%,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 21.6345%;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6 人,代表股份 878,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537%,
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 0.46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9,918,9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5.1229%,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 5.2648%。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9,040,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692%,
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 4.7986%;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36人,代表股份 878,4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537%,占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总股本的 0.466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17,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12%;
反对 2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8%;弃权 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00%;反对 2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73%;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24,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80%;
反对 2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5%;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0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06%;反对 2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7%;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0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41,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8%;
反对 18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8%;弃权 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79%;反对 18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3%;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00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78,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9%;
反对 1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60%;反对 1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78,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9%;
反对 1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60%;反对 1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70,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2%;
反对 1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6%;弃权 8,000
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74%;反对 1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00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3,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9%;
反对 1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3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99%;反对 1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4%;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00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71,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96%;
反对 15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1%;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94%;反对 15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00%;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60,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39%;
反对 1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54%;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15%;反对 1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8%;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3,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9%;
反对 1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5%;弃权 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