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9 19:49:49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致尚科技”)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4 月 29 日,监事会就本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鉴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定的 95 名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18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020 股),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5 名调整为 94 名,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不变。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267,300 股后的 127,413,6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
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0,965,478/128,680,995*10=3.960606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3960606 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o—V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及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由 27.18 元/股调整为 26.78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认为:致尚科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