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6-06 19:09:36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8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6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288 号钻石大厦1006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计 261 人 ,
1,473,543,849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4.6588%(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278,954,380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97,212,912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593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76,330,937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0652%。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了 10 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3,155,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7%;反对 7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313,8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937,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43%;反对 74,34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弃权313,8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7%。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3,154,6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6%;反对 74,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315,0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936,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3%;反对 74,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8%;弃权 315,0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3,227,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6%;反对 252,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弃权 63,09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009,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1%;反对 252,93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8%;弃权 63,0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3,159,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9%;反对 7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310,2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940,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8%;反对 7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弃权 310,2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3,243,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反对 243,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弃权 57,0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024,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9%;反对 243,73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9%;弃权 57,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3,151,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74,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弃权 318,6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932,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8%;反对 74,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8%;弃权 318,6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697,212,812 股)和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673,005,553 股)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51,8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02%;反对 1,432,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64%;弃权 241,218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651,8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02%;反对 1,432,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64%;弃权 241,21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697,212,812 股)和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673,005,553 股)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661,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96%;反对 1,437,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17%;弃权 226,01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661,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96%;反对 1,437,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17%;弃权226,01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7%。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3,248,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 68,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226,11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030,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5%;反对 68,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6%;弃权 226,1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73,249,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 6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弃权 226,11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3,030,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7%;反对 68,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弃权 226,1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