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医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5-29 16:30:4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 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6,853,70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23.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25,959,956.7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7,608,016.80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 号验资报告审
验。
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4783737343
分行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9550880075890400764
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解放支行 571913263410701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中古建设银行北京马驹桥支行 11050171750000000718
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星海支行 411909001310501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
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01621560016000082
行
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9550880235771000342
(二)2020 年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43,31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33,298,679.2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
(2020)010054 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 元。
公司 2020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具体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70383727668
行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9550880075890400674
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 571913263410000
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璧山双星支行 3120060104001153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环岛支
四川塞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28918339510001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环岛支
四川塞力医智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28918335610001
行
塞力(云南)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城南支行 53050161553600001541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便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以下简称“IVD 项目”)的实施及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公司与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IVD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金额 募投项目
分类
扩大医疗检验集
2018 年非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 广发银行武汉洪山 9550880075
3,003.61 约化营销及服务
公开 团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890400764
业务规模项目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 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募集资金,并
办 理 原 广 发 银 行 武 汉 洪 山 支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银 行 账 号 :
9550880075890400764)的注销手续。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及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塞力医疗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