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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19:05:39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5-02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 9:15 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6 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 53 号君和君泰一期 1D 幢和悦楼 6 层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灏铿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36 名,代表股份数为 339,716,16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28%。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名,代表股份数为 281,902,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650%。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张仲芳女士、张艺林先生委托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海林先生代为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 名,代表股份数为 57,813,26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78%。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31 名,代表股份数为 58,054,76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89%。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名,代表股份数为24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 名,代表股份数为 57,813,26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7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384,46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
反对 144,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弃权 186,8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723,0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286%;反对 144,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6%;弃权 186,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268,36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
反对 259,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2%;弃权 188,8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606,9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反对 259,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1%;弃权 188,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5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270,46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8%;
反对 257,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7%;弃权 188,5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609,0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23%;反对 257,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0%;弃权 188,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4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245,56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5%;
反对 344,60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4%;弃权 126,0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584,16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894%;反对 344,60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6%;弃权 126,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278,96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3%;
反对 366,40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9%;弃权 70,800 股,占
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617,56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2469%;反对 366,40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11%;弃权 70,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053,56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0%;
反对 497,80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5%;弃权 164,8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392,16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8587%;反对 497,80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5%;弃权 164,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9%。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8,720,26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57%;
反对 337,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04%;弃权 162,2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554,76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387%;反对 337,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9%;弃权 162,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4%。
参会股东中张海林先生、张仲芳女士、张艺林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三人持有的280,495,900 股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39,206,46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0%;
反对 345,10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6%;弃权 164,6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545,06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20%;反对 345,10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44%;弃权 164,6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287,26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7%;
反对 266,70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5%;弃权 162,2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625,86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2612%;反对 266,70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4%;弃权 162,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4%。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8,714,86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66%;
反对 297,10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17%;弃权 208,300 股,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549,36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294%;反对 297,103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8%;弃权 208,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88%。
参会股东中张海林先生、张仲芳女士、张艺林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三人持有的280,495,900 股已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218,46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5%;
反对 336,903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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